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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家粉丝和白象方便面和解
白家粉丝和白象方便面和解
2013-11-13 14:23:26北京青年报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李凌 昨天,以“白家陈记”商标在郑州全面启动为标志,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家粉丝)与河南白象之间历时六年的“中国方便食品知识产权第一案”之争,终于画上句号。同时,白家粉丝宣布将启动大方便粉丝战略,开创下一个方便粉丝黄金十年。 “中国方便食品知识产权第一案”始末 在快速消费品领域,“白家白象商标之争”尽人皆知,先是白家诉白象外观侵权,再是白象反诉白家商标侵权。两个品牌之争被称为“中国方便食品知识产权第一案”。 昨天,白家粉丝董事长助理任伟介绍,2007年,白家粉丝发现白象新上市的方便粉丝产品与白家粉丝的外包装极为相似,在山东也有销售,便于当年11月中旬向山东省潍坊中院提起外观专利侵权诉讼,向白象公司索赔220万元。当时,白象很快回收了有侵权之嫌的白象方便粉丝产品,郑州当地的一些商场、超市也主动开始撤柜下架相关产品。2008年7月,白家粉丝从潍坊中院撤诉。 2007年11月,白象公司向郑州中院提起诉讼,诉白家粉丝侵犯了白象公司“白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2008年1月,白象胜诉,白家粉丝随即上诉。当年11月26日,河南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要求白家粉丝立即停止在其生产的方便粉丝产品包装上使用与“白象”注册商标相近似的“白家”竖排商标。 2009年7月1日,不服判决的白家粉丝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9年9月7日,法院公开进行了听证。 历经6年官司 双方终于和解 2011年,在最高院主持下,“二白”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自2012年6月10日起,白家粉丝停止在方便粉丝上使用横排“白家”商标。 白家粉丝另行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白家陈记”商标,正龙公司(白象品牌拥有者)承诺不对白家粉丝在方便粉丝上注册和使用上述“白家陈记”商标提出异议、争议和诉讼。 除“白家陈记”外,白家粉丝今后不得在方便粉丝上注册或使用“白家”或含有“白家”文字的商标。另外,白象方便面也不在方便粉丝、方便米线上使用“白家”或含有“白家”文字的商标。 “这场官司一打就是6年,我们先后在郑州、北京、济南、成都等地打了5起官司,双方很胶着。”任伟表示,后来,我们意识到,官司一直把精力纠结在这上面也不行,就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通过和解方式解决了商标之争,确定了未来在各自专长领域分别进行方便粉丝和方便面发展的战略规划。 他强调,白家粉丝启用“白家陈记”商标以后,依然依法保有在方便粉丝领域对“白家”二字的独享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权。 “几年的官司,双方都投入了不少。最重要的还是开拓市场。”昨天,白象方面也表示,相对来说方便面市场是个大市场,每年销售额有五六百亿,而方便粉丝是个小众市场,年销售额只有二三十亿元。“这几年,我们一直全力以赴做方便面,不再生产方便粉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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