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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事经典案例
  • 1.成都市××建设指挥部(原告)与成都××物业有限公司(被告)、中国××银行××支行(第三人,客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2000-2002年,成都)

    承办律师:戴先华

    第三人在被告处购买了××大厦一层的营业房,原告认为所购房产是自己拥有的房产,委托××大学一著名教授代理,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原告、被告之间的房屋租赁协议、偿付租金和违约金、同时要求被告腾退已卖与第三人的营业房。第三人和被告在一审时败诉。二审时,戴律师为第三人代理,以原告与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原告保留所有权的房屋至今未明确具体位置;第三人在××大厦一层的房屋系善意取得;原被告之间的内部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等理由上诉。法庭上,戴律师客观、准确、深入的代理意见赢得了法官的认同。成都市××人民法院不顾原告在成都显要的地位和影响,秉法办案,裁定作为错案发回重审。原审法院重审中,原告主动撤回了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第三人避免了1000多万元的损失。

    2.中国××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申请人,客户)与成都市××进出口公司(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20001年,成都)

    承办律师:戴先华

    戴律师抓住案件的关键,运用长期执业生涯中总结出来的资信调查程序和手段,迅速、有效地查清了被申请人的全部财产情况,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最终为申请人执行了标的为4000多万的全部款项。

    3.成都××被服有限公司(原告)与成都××物流有限公司(被告、客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003-2005年,成都)

    承办律师:戴先华

    原告委托被告将货物托运到昆明,私下委托被告在昆明的合作方(第一第三人)的职工(第二第三人)作为货主将货物发至其指定商家,该职工经被告的合作方同意,租用仓库保管原告发来的货物。后来,原告发现货物短少,遂以双方是物流合同关系为由起诉被告要求赔偿损失并退还保管的货物计20多万元。戴律师正视双方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该职工系被告合作方的职工等诸多不利因素,深度分析案情后,决定利用该职工后来下落不明、被告的合作方系独立主体等有利情况,巧妙地设计了二个第三人参与本案诉讼,从诉讼主体的答辩上形成有利形势,全面、深刻地论述了被告对原告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原告无权领取存放货物的法律、证据依据。经近三年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采纳了律师意见,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十分能体现律师利用有利的事实、证据,引入适当的诉讼主体,制造有利的法律关系,最大程度克服不利证据,化不利局面为有利形势,积极、主动控制诉讼结果的智慧和技能。

    4.四川省XX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客户)与XX市电视台(被告)建设工程合同款项纠纷案(2006-2007年,成都)

    承办律师:戴先华 

    1995年起,原告与被告签订、履行了一系例建设工程合同,但拖欠原告300万余元款项。

    律师收案后,从诉讼时效、请求等多方论证、解决本案的难点、疑点;制作了长达3000余字的民事起诉状,将多个工程合同的签订、内容、履行、结算、付款、对账、催收情况进行了简明、精确的表达;收集、制作了20多份证据材料,证明原告主张的事实;在长达6000余字的代理词里,针对被告可能抗辩的焦点和相关问题,从事实、证据、法规、法理等角度深刻、简要的论证了原告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有据性。

    本案立案后,面对原告充分、有力的诉讼材料,被告律师团反复研究,均不能找出有效抗辩、反驳理由。尚未通知开庭,被告就同意全额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原告在取得了拖欠近十年的工程款后向法院申请撤诉而结案。

    本案,充分展示了律师不战而胜的办案谋略和强势取胜的律师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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