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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房门被邻居误开 将其打伤赔钱又领刑
因为邻居误开自家房门,从而认定对方是小偷,也不听解释,竟将邻居打成轻伤。重庆市民周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赔钱又领刑。
朱勇(化名)应她侄女邀请,到侄女家照顾其瘫痪在床的父亲。因为不熟悉环境,朱勇拿着侄女给他的钥匙,却走错了房门,准备去开邻居周某家的门。发现有人试图开自家的房门,周某以为碰到了小偷,拿起菜刀就冲了出来。
朱勇发觉走错了地方,赶紧给房主解释。但是周某却固执地认为来者一定是小偷,解释只是为了狡辩,并挥着菜刀向朱勇的右大腿和小腿砍去。
后经当地公安分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朱勇的损伤程度属于轻伤。案发后,周某赔偿了朱勇医疗费用1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周某与受害人朱勇达成赔偿协议,由周某赔偿朱勇人民币6000元,并及时予以兑现,从而取得了朱勇的谅解,朱勇也撤销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北碚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故意持刀伤害公民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在庭审中尚能认罪,且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来源:北碚法院 转自重庆法院网
责任编辑:宣传处
作者:丁全平 发布时间:2014-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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